--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85%以上。
--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以乡镇为单位,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控未成年人吸毒。
--降低儿童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二)策略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儿童健康保护的地方性政策。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
2.加大政府投入和妇幼卫生机构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筹资模式。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妇幼卫生工作的需要,编制经费预算,用于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出生人口素质保障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疾病患者的医疗和救助制度。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
3.预防、控制儿童疾病。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儿童疾病的综合管理,推广5岁以下儿童常见病诊治的适宜技术。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4.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加强儿童膳食、体育锻炼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
5.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制定并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6.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和社区的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增加妇幼卫生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改进儿童保健机构的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供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城乡儿童卫生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7.依法实施妇幼卫生安全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筛查诊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堕胎、接生及非法鉴定性别和弃婴、溺婴等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母子健康档案系统、出生缺陷监测信息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初步实现妇幼卫生信息交流与信息共享。
9.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管理监督。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强中小学校校医的配备和医务室的建设。加强对学生集中用餐的营养和卫生安全监管,提高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的营养水平。加强碘盐合格情况的监督监测工作。
10.重视残疾儿童监测和康复网络的建设。不断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的能力,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努力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11.加强流动儿童保健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工作的覆盖面,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纳入流入地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重点做好免疫规划、传染病控制、6岁以下儿童定期健康体检等工作。
12.加强儿童健康知识教育。落实健康知识的课堂教学,对儿童开展禁烟、禁毒、防病、心理健康和生殖健康等教育。在儿童中加强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全面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青春健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
13.重视儿童心理健康辅导。精神专科医院设儿童心理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逐步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在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设心理咨询室,抓好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和配备,实行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以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设立儿童心理咨询中心,为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智力筛查和孤独症早期筛查等服务。
二、儿童与教育
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构建儿童素质教育体系,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全面提高儿童教育素质。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全市目标人群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9%以上,学前1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9%以上。
--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达到省二级标准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所有的村幼儿园教学点达到市标准化要求。
2.优质、均衡实施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100%。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全面接受义务教育,并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两头延伸。
--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0%以上。
--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系统。中小学校园网建成比例达到95%,计算机生机比例达到5:1,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6%以上,全市省级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达到50%。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校均规模达到2500人。
--增加职业教育吸引力,中职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4.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在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实现全覆盖,全市创建30所以上市级示范家长学校。
--湖州广电集团和湖州日报报业集团在各所属媒体上开设家庭教育专栏节目,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二)策略措施
1.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
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更加完善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2.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安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满足教育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按照“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要求,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3.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在确保基础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的前提下,推进城乡、地区、校际教育的均衡发展,改善教育公平的实现条件,提高教育公平的追求目标。
4.切实加强0-3岁儿童保育和早期教育的指导。依托社区广泛建立卫生、安全、便利、家长互助的托幼服务中心和婴幼儿看护人交流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学前教育资源,建立早期教育专业指导人员和志愿者服务人员队伍,服务社区婴幼儿和家庭。明确0-3岁托幼机构的主管部门,制订管理办法,促进早教规范发展。
5.规范有序发展3-6岁学前教育。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扩大等级幼儿园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