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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湖政发〔201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前言

  妇女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湖州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年,湖州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了《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五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妇女发展,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了妇女发展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多层次共同促进妇女发展的新格局,推动我市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根据湖州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显示,《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积极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妇女创业就业日益推进,劳动保护力度不断强化,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妇女整体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女性从业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巾帼创业创新贷款”项目信贷总量达7.76亿元。“十一五”期末,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2.1%,90%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健全了女性劳动安全及卫生保障设施;全市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比例与全社会参保比例同步增长。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女领导干部配备比例不断提升,女干部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十一五”期间,市、县两级共培训各级女干部4639人次,市管、县区管理的女后备干部及女党员发展数量稳步增长,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末,41个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中,配备女干部的有26个班子,占63.4%;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中,5个县(区)均已达到党委、政府各配备1名女干部的要求,135个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中,配备女干部的班子有86个;59个乡镇中有34个党委班子和30个政府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已有县局级女领导干部73名;女性进村“两委”比例达到100%。

  --妇女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素质教育、特殊教育、民工子女教育和家庭教育优质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快速发展。“十一五”期末,全市学前三年女童入园率达98.43%,义务教育入学率均达到100%,社区(村)家长学校和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分别达96.2%、100%;高等院校在校女生占60%以上,职业学校在校女生占48.36%;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培训中女性约占40%;专业技术人员达21万人,其中女性占43.5%。

  --妇女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卫生保健服务网络日益完善,妇女保健成效明显,流动妇女管理模式不断创新。通过建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妇女儿童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获得更加方便快捷,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十一五”期末,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28%;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有效控制在“零”水平;免费婚检率达70.31%,升幅明显;出生缺陷干预初见成效,2009年出生缺陷发生率自2003年以来首次出现回落,2010年继续下降。

  --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强化社会化维权机制,坚持打防并举,加强法律援助。“十一五”期末,已建立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8个、家暴伤情诊治中心5个、反家暴妇女儿童庇护所1所、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6个、妇女维权站1216个;有15名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有效运作,有4285名妇女儿童得到法律援助。

  --妇女生存发展环境日趋优化。不断优化妇女的生存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妇女户外休闲活动场所不断增加新亮点。“十一五”期末,农村安全自来水普及率、改水受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7.65%、99.46%、93.35%;城市生活污水处置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1%、100%;扶贫助困行动深入实施,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4709户,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得到保护。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我市的妇女事业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妇女就业结构有待改善,妇女全面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比例和结构需要不断提高和改进,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维护,妇女的生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城乡和区域妇女事业发展不平衡状况日趋明显。因此,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谋求两性和谐、实现男女平等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关键时期。这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男女平等及实现湖州妇女的进步与发展任重而道远。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人为本,提高妇女发展环境,推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努力推动我市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经济参与、决策管理、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方面的发展。

  二是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注重社会公平,落实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政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男女两性社会地位差距,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

  三是坚持妇女参与的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把统筹兼顾、全面协调作为加快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方法,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和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推动不同群体妇女的共同发展。

第二部分 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妇女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妇女卫生事业水平普遍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教育持续均衡发展,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妇女经济地位不断提升,妇女平等就业与共享社会资源进一步实现;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决策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程度明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妇女积极参与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得到贯彻和落实,妇女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努力使我市妇女发展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第三部分 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确保主要健康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延长女性人均期望寿命。

  --孕产妇死亡率稳定控制在10/10万以内。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因产科出血死亡比例控制在20%以下。

  --以县为单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

  --流动育龄妇女基本享有当地同等的生育和卫生保健服务。

  --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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