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鲁商务运行字[2011]778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掌握全省城乡市场特别是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信息,提高对市场运行动态走势的分析把握能力和预测预警水平,增强应急反应能力,促进城乡市场繁荣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市场运行监测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认真做好日常定期监测分析的基础上,以市场运行监测特约信息员制度为载体,以信息直报为手段,以增强市场变化信息获取能力为重点,以及时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和突发事件为目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市场运行监测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决策支持服务水平,维护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二、特约信息员的聘任
全省市场监测特约信息员是指由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考察并推荐,由省商务厅统一聘任,为商务主管部门提供市场重要商品供求、价格变化及预测预警信息的工作人员。
特约信息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具备市场运行监测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商贸流通和企业经营管理、商品购销业务,有较强的快速反应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和综合写作能力。
(三)热心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在做好日常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能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信息,积极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安排交办的各项市场监测工作任务。
(四)来自基层工作一线。特约信息员应是来自连锁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监测重点样本企业经营管理一线的相关负责人和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具体从事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人员。
三、特约信息员的职责
(一)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运行监测的有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市场运行监测业务知识。
(二)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实时关注和了解消费品市场特别是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糖、奶制品、粮食、食用油、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市场出现的抢购囤积、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涨跌、卖难买难等异常波动现象,要及时发现并作出初步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