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做好2011年度党支部(党总支)总结评比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新国土资党发〔2011〕46号)
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党总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党委、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党委及其他直属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为做好2011年度党支部(党总支)总结评比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厅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和厅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是厅党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厅党组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厅各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增强生机活力,使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四个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1年度党支部(党总支)总结评比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党支部(党总支)总结评比工作要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党总支)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新国土资机党发〔2008〕13号,以下简称《考评细则》)中提出的五个方面工作内容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认真总结2011年度的工作,回顾一年来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的精神,特别是在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如何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怎样为顺利完成自治区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等方面的成绩、经验与存在的问题,提出明年工作改进的思路和措施,并认真做好总结评比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产党员目标管理制度(试行)》(新国土资政发〔2009〕16号,以下简称《目标管理制度》)中制订的四个方面十条目标的要求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内容,坚持把从严治党、实事求是的方针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一年来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要给予表扬和肯定,对群众反映大的党员,需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并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
通过此次总结评比和民主评议两项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党组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各族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各族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障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总结评比和民主评议的原则、办法及推荐名额
(一)总结评比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原则
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全面考核,突出重点;适当量化,动态管理。
(二)先进党支部(党总支)总结评比办法及推荐名额
先进党支部(党总支)总结评比工作将采取机关和直属单位互评的方式进行,由直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总结评比工作组对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党总支)进行评比,厅机关抽调人员组成的总结评比工作组对厅直属单位党总支(党支部)进行评比。总结评比工作组按照《考评细则》的评分标准,通过听取各支部书记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记录、总结、工作手册和档案等)、打分等程序进行,结合2011年党支部(党总支)工作互评表的汇总情况,厅机关党委(党建处)汇总后,报厅党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