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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户科学储粮彩钢仓规划建设,及时与项目实施户签订《重庆市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工作协议》;负责农户科学储粮彩钢仓的组织发放和登记工作,并向县商委报送农户科学储粮彩钢仓发放领用表、乡镇汇总软件和档案信息资料;负责收取农户自筹项目资金并及时上缴县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项目实施乡镇2011年12月底前完成与项目实施户签订《重庆市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工作协议》,2012年4月底前将农户自筹资金收缴到位,并将彩钢仓全部发放到户。县商委、县财政局组织相关机构于2012年5月前完成县级验收;6月底前接受市上验收。

  2011年秀山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任务表

项目实施单位

数量(套)

清溪场镇

2700

梅江镇

800

龙池镇

400

溶溪镇

100

宋农镇

200

隘口镇

1000

雅江镇

600

兰桥镇

200

合 计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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