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户科学储粮彩钢仓规划建设,及时与项目实施户签订《重庆市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工作协议》;负责农户科学储粮彩钢仓的组织发放和登记工作,并向县商委报送农户科学储粮彩钢仓发放领用表、乡镇汇总软件和档案信息资料;负责收取农户自筹项目资金并及时上缴县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项目实施乡镇2011年12月底前完成与项目实施户签订《重庆市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工作协议》,2012年4月底前将农户自筹资金收缴到位,并将彩钢仓全部发放到户。县商委、县财政局组织相关机构于2012年5月前完成县级验收;6月底前接受市上验收。
2011年秀山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任务表
项目实施单位
| 数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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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场镇
|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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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镇
|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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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池镇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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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溪镇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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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农镇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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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口镇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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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镇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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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桥镇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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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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