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油菜生产,调动和保护农民种植油菜积极性,根据《重庆市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11〕3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对农民种植油菜实施良种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土)扩大双低优质油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和品质,促进全县油菜产业发展。
二、补贴政策要求
(一)补贴原则
油菜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
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公正透明。
直补到户,指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户,确保让种油菜的农民受益。
严禁对未种植油菜的农户进行补贴。
(二)资金分配原则
县财政、农委根据全县2011/2012年油菜良种种植面积,对全县27个街道、乡镇分解油菜良种计划补贴面积和计划补贴资金(见附件1)。
(三)补贴范围及对象
全县27个街道、乡镇2011/2012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
(四)补贴标准
每亩补贴10元。
(五)补贴方式
按照实际种植油菜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通过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卡(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步骤
(一)分户申报及公示(11月15日前)
各街道、乡镇依据《2011年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清单》,将种粮农户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存折(卡)号,田土面积,下发到各村组进行登记、复核、完善和修改,并制作《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分户申报表》(附件2),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不允许合户登记),各村要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各组补贴面积、分户清册、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1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签字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2011/2012油菜良种补贴分户登记表》和公示资料存档管理,备查。
(二)街道、乡镇审核(11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