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1〕120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监察局制订的《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县农委、县监察局)
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种粮直补资金补贴兑付进度,稳定全县粮食生产。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委《关于2012年对粮农民直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渝财基〔2011〕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审核种粮直补资金项目
包括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两个申报审核项目。
二、申报、审核种粮直补资金总体要求
(一)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申报原则,补给种粮的农民,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变为“耕地补贴”;
(二)严禁申报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从事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禁多报、虚报和谎报补贴面积、严禁集体申报,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三、补贴计划分配原则
县财政局、县农委根据2011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对各街道、乡镇分配计划补贴面积(附件1)。各乡镇要按照辖区内各村2011年粮食种植面积制定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下达计划并公示,同时报县财政局和县农委备案。
四、申报、审核操作步骤
(一)分户申报(2011年11月15日前)
各街道、乡镇依据《2011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兑付清单》,由乡镇财政所根据《2011年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农户顺序编号,提供种粮农户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存折(卡)号、土地证面积等,制作《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分户申报表》(附件2),下发到各村组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修改,建立《2012年农民补贴基础信息数据库》(附件3),由村组干部逐户逐项登记(不允许合户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补贴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