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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的通知
(闽政办〔2011〕22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8号),成立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作;研究、起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政策;落实政府扶持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指导、规范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绍军 省农业厅厅长

  成 员:肖惠亮 省农业厅纪检组组长

  张明接 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福寿 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王剑华 省供销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郑李亭 省经贸委副主任

  孙婷婷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绍文 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黄邦锋 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黄培惠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孟全 省国税局副局长

  联络员:陈 玲 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

  翁小杰 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潘志敏 省海洋与渔业厅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处长

  黄必钬 省供销社合作指导处处长

  林建平 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处调研员

  郑培强 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董秀云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副调研员

  汤永全 福建银监局合作处副处长

  唐 更 省国土资源厅农用地转用征收处副处长

  吴志勇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调研员

  朱文翀 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副处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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