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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

  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努力推动“十二五”规划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求真务实、团结鼓劲、凝心聚力、昂扬向上的大会。为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教育、引导区级财政系统各族党员、干部和职工围绕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将思想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抓住历史性机遇,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为实现新疆财政事业的科学跨越、后发赶超而努力奋斗,根据厅党组、厅领导的具体要求和机关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安排部署,现就在区级财政系统开展“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大讨论”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推动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提振信心,准确把握未来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按照张春贤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在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坚定不移地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坚定不移地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地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把开展大讨论活动作为推动新疆财政事业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一次总动员,团结一心、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勇创佳绩,努力谱写新疆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大讨论活动采取集体座谈、指定发言与随机抽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区分党组中心组、处级干部(副调研员以上)和科以下干部3个层次组织实施。

  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讨论定于11月30日进行,党组中心组成员、厅领导及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综合处、法制税政处、预算处、国库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涉外处、会计处、行政事业资产处等处室主要领导参加,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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