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促进民生进一步改善
(一)深入实施“千名领导破难题”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多下基层、多到群众中去、多亲手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调研破难活动,面对面地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实打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之中,转化为亲民、爱民、惠民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措施;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拓宽救助范围,提高社会综合救助管理水平,切实减轻低收入农户后顾之忧;加大“造血式”扶贫力度,鼓励和扶持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研究制定符合当地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三)深入实施“百件实事惠民生”行动。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抓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百件实事,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继续深化“双千万”结对帮扶活动,精心组织,真心帮扶,使困难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意见(湖委〔2008〕3号)》,组织引导干部积极参与民生工程,着力健全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作风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将干部作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重点解决机关工作中的“中梗阻”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处罚机制,对于发生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强化平时测评。构建平时效能监测体系,从电子监察、市长热线、行政服务、行风热线、效能投诉、专项治理等方面,收集、研究、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加强明查暗访,对存在效能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及时预警,做到定期分析、通报、测评,实施机关效能动态监测。
(三)完善考核评议。在不断总结完善去年“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的基础上,研究今年“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方案;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树立一批先进单位和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四)落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