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湖州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委办〔2009〕9号)
各县(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现将《2009年湖州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2009年4月14日
2009年湖州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湖州市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增活力、重民生、促和谐、强保障”这一工作主线,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全面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为深入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着力推进依法执政核心工程
1、坚持依法执政,推动“保增长、抓转型、增活力、重民生、促和谐、强保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中的职能作用;支持司法机关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引导、组织、服务群众中的作用,营造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委常委会工作机制,实行党代表任期制,试行县(区)党代会常任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扩大乡镇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范围,探索市、县(区)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深入实施《湖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3、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各个方面。围绕确保经济增长、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完善和落实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做好代表议案的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