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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委办通〔2010〕9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

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转型提升、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好中求快”总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总目标,着力构建“大人口”工作格局,促进人口发展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深化优质服务,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真正成为民生工程;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
  主要目标: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市出生人口控制在2.4万人以内,计划生育率96%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机制。深入实施“健康宝宝计划”,婚检率达80%以上,孕前风险评估与指导率达75%以上,孕前优生检测率达70%以上。流入人口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达85%以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健全利益导向机制,构建优质服务新平台,打造“生育关怀”品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一、综合治理,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构建统筹协调机制。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作用,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25元。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治理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阳光计生”工程,开通“12356”阳光热线,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人口计生便民维权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维稳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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