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力求花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的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近年来,我市各区县、各部门积极研究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绩效评价范围偏窄,与国家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新时期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紧迫性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我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运转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