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力争在三年内落实好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事务。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全面实行责任农技推广制度,以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为骨干,通过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组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形式多样的生产经营性服务。完善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联合体建设,积极组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运作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7、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地力质量和资源环境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山塘、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河道清淤工程,提高水利基础设施防洪抗灾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提高农业主导产业物质装备与应用水平。继续加大对老鱼塘、老桑园和老茶园改造的投入扶持力度。加强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确保长效运行。加强农村消防、森林消防、农业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1、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实施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战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在土地总体规划二轮修编中,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两规衔接”。深入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心镇、中心村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采取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保护文化村、改造城中村的办法,因地制宜地推进村庄建设。落实好规划保留村庄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规划撤并村的村庄建设。
2、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到2012年,建成200个以上农村新社区,建成一批和谐、协调的乡村景观带(区),全面完成高标准连片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城乡公交、电力、供水、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八大网络。完善村庄环境和基础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鼓励各类主体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参与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力争到2012年乡镇、中心村普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加快建立融实用技术培训、生产生活资料采购、各类证照办理、法律就业咨询、农民创业服务、流动党员管理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群团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民间组织、驻村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等在社区管理服务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