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与储备,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确保全市193万亩标准农田保有量和87万吨粮食生产能力。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培育一批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植保服务组织,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技术先进的粮食稳产高产示范区。逐年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并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加强与粮食主产区产销合作,鼓励粮食企业走出去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培育大型粮食物流企业,支持多渠道多主体组织粮源。强化储备粮管理,建立覆盖城乡的粮食应急加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粮食供应安全。
2、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农产品品种结构调整,促进源头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4231”产业培育计划,加快发展特种水产、蔬菜、茶叶、水果四大优势产业,稳定提升粮油、蚕桑两大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畜牧、笋竹、花卉三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打造长三角都市圈绿色农产品之都、休闲农业中心。加快104国道沿线农业生态带、南太湖现代农业示范带和百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着力建设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强镇(乡)、强村。积极推进农作制度创新,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推广农牧结合、农渔结合、粮经结合的立体种养和水旱轮作等农作方式,加大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等技术的集成创新和推广力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农户、农业经营组织、工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着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快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和食品加工园区建设。继续落实本省籍学生免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农业种养类专业的政策,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创业和经营人才。加大财政对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从土地流转、技能培训、良种推广、农机购置、配套设施、金融服务等各方面支持农户、大中专毕业生等从事现代农业创业。
4、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加快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全面提升家庭工业发展水平,依托乡镇工业功能区、现代家庭工业孵化器等平台,引导乡镇工业、个体私营经济向集聚化方向发展。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大、集约化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并通过龙头企业这一突破口来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农村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生产服务业、商贸物流业、中介服务等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拓展延伸,培育一批有强大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物流基地,积极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加强农村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的配送、进超市力度,建立湖州名特优农产品销售中心。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产业发展。
5、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农业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由投资拉动型向科技驱动型转变。深化市校合作,切实加强浙江大学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蚕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淡水鱼养殖科技服务平台、浙江大学(长兴)农业高科技园区等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人才支撑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柔性引才等工作。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建立由首席专家、农业高科技人才、农业科技推广带头人组成的农业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在生物技术、良种培育、高效栽培模式、节本降耗技术、生态养殖、清洁能源利用、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实现创新和突破。积极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项目,加快农业优新品种、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精深加工技术、多功能农业装备技术、高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大力发展种子种苗业、设施农业、生物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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