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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发展现代农业和“三农”发展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坚持把“三农”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位置,不断加大支持保护力度,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坚持统筹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和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2、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到2012年农地流转面积达到50%以上。鼓励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中心、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管理。落实好对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畜禽饲养、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配套用地应视作农业用地的政策。
  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加快森林、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鼓励农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对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和林地、林木流转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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