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关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委〔2009〕5号 2009年7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根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决定》,就我市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推动科学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
2.基本原则。一是不断解放思想。坚决转变一切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坚决破除一切影响创业创新的体制弊端,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湖州新一轮大发展。二是鼓励创新实践。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集中民智,大胆探索,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推进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改革开放促发展、促和谐。五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措施的协调性。
二、推进产学研结合,争创科技创新新优势
3.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产学研结合、经科教联动、校所企共赢,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全面深化与高校院所的合作,争取更多的大院名校来湖合作共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政府投入引导机制、企业投入激励机制和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完善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水平。
4.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面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集聚和共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切实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三创”载体建设,重点推进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二期工程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使之成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龙头。加大市县区联动步伐,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档次、有特色的重点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力争每个县区有一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强资源整合,推动跨单位、跨部门的科技资源共享共用。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的监督、考核和管理机制,发挥平台最大效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和自然人参与公共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