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服务,着力缓解小企业贷款难
7.深化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增强风险定价能力,做到既有效覆盖风险,又尽可能合理确定小企业的利息负担。二是改造小企业授信流程,建立一套符合本地实际、区别于大中型企业、适合小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体系。三是改革内部核算体制,探索建立小企业授信的分账核算、单独考核体系。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激发小企业授信管理、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五是扎实抓好小企业营销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强同业间的小企业资信情况的共享,增强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六是依托银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8.加快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推进服务机制创新,建立专业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和营销队伍,提高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推进担保抵押方式创新,力争在各类权利质押、动产质押、企业联保、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面取得突破。
9.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推动现有新型金融产品发展,探索创新信贷产品或贷款方式,率先开展新业务的全国全省试点。积极参与金融市场产品和交易方式创新,争取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上取得突破。
10.进一步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08〕110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信贷资源配置的杠杆调节作用。各担保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到2012年,经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担保机构达到60家,注册资金20亿元,平均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担保贷款总额达到50亿元,全市年担保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担保行业龙头企业3-5家。
11.继续实施贷款风险补偿。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对农业、小企业、就业创业新增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对象范围扩大到服务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微小企业加快成长,鼓励多种形式就业创业,充分发挥财政激励机制正向引导作用。
四、加快培育,努力构建资本市场体系
1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动优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进入资本市场,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推动债券融资,大力发展私募股权融资。到2012年末,我市上市公司力争达到20家,债券市场融资额达到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