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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的意见

  (六)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建设森林资源管理、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森林火险气象预警、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等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林业信息基础设施及资源平台,逐步完善林业信息化体系。
  三、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七)加大生态林建设力度。切实抓好175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着重抓好104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对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保护,每年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开展环太湖防护林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构筑太湖沿岸生态保护带。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加大矿山复绿建设力度,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
  (八)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大力实施城市绿化,推进城市防护林建设,完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加大平原、村庄、廊道等绿化力度,深化绿化示范村创建,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对通过省、市级绿化示范村创建验收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
  (九)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和完善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小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步伐。
  (十)健全森林灾害防控体系。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植物疫情监测、防治、检疫体系,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水平,增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性森林灾害的能力。
  四、构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十一)加强林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干鲜果基地,优化发展笋竹、花卉特色产业,有序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规范、支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加强森林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林业综合生产力,增加绿色林产品有效供给,提升林业富民能力。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园区,视建设规模每个给予20-30万元的扶持。加大低产林改造和林区道路建设扶持力度。对认定的连片1000亩以上的低产林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林区道路建设每公里给予1万元补助。
  (十二)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壮大竹木制品制造企业,打造安吉竹制品制造业基地、南浔木地板制造业基地和德清胶合板制造业基地。推进竹木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竹木加工业由资源主导型向技术主导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坚持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林业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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