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的意见
(湖委发〔2009〕67号 2009年11月11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湖州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湖州”目标,以生态理念指导林业,以市场手段推动林业,以创新科技支撑林业,以现代制度保障林业,建立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率先实现林业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1%,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10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50万立方米;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村庄绿化率达到25%以上;建成兴林富民示范乡(镇)25个、村130个;林业行业年总产值达到280亿元;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1%以上,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11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900万立方米;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8%,村庄绿化率达到30%。形成安吉竹制品、德清胶合板和南浔木地板三大产业集群,林业行业年总产值达600亿元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
二、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林权主体改革成果,进一步明晰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县(区)的集体统管山比例控制在30%左右。集体统管山比例超过30%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林权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展主体改革完善工作,以均股均利形式,按比例落实到户。加强林权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交易平台,规范林权流转,盘活森林资源。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逐步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推动森林资源资本化。
(四)实行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管理。严格管理生态公益林,抚育、更新伐区设计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依法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创新由市场配置林业资源的机制。
(五)加强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大力扶持发展林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利益及风险分配机制,规范林业合作组织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