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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整个旅游标准的制修过程应完整包括以下内容,即收集信息、标准预研、标准编制与发布、标准宣贯、标准监督评估与升级等。
  (二)设立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机构。
  长期设立旅游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管并全力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综合平衡贯标、推广与制标环节。
  苏州市不但要大力贯彻实施现有的国家、行业与地方旅游标准,还要不断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标准,抢占标准制定前沿高地,掌握新型业态话语权。
  二、政府工作重点
  (一)创建旅游标准数据库。
  建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的旅游标准分类数据库。依照目标,有次序、分重点地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建立标准化建设绩效考评机制。
  实行企业自评、管理部门综合评估、旅游者评估的三级评估体系,督促各涉旅部门与企业,将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部门与企业的发展计划中。
  (三)做好标准立项与升级的服务工作。
  确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联盟标准、企业标准的分级体系,做好标准立项与升级的服务工作。
  (四)推进旅游标准化市场机制。
  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在旅游标准化工作中的分工,充分发挥旅游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行业中介组织、各类企业、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的作用。
  (五)深入普及旅游标准化理念。
  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持续定期地普及标准化相关知识,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氛围,消除标准化创建难以带来实际效益的误解。
  (六)建立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丰富经验基础上,将标准化创建工作长期化,不断扩大试点范围,使苏州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企业都加入到创建行列中,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七)建设旅游标准化电子政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苏行网”综合服务功能,形成查询、申报、公示、动态跟踪、综合评估于一体的苏州旅游标准化电子政务平台。
  三、企业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企业标准采用与认证率。
  加大企业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采标等级与采标率,扩大国际、国家标准在企业中的采用率。推动企业参加各项标准认证工作。
  (二)建立企业的标准化常态管理机制。
  旅游企业要将标准化工作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规范企业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形成标准化常态管理机制,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三)积极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旅游企业联盟标准。
  有条件的旅游大型企业应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校建立标准化合作机制,开展企业标准研制,推广标准应用,实现知识产权输出。引导中小型旅游企业采行相关标准,形成标准的联盟,稳定服务质量,提升旅游企业整体竞争力。
  (四)发展自愿协作基础上的行业自律组织。
  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积极组建旅游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参与标准制订与认证工作,制修订苏州特色的旅游行业规范,并进行客观的企业达标认证。
  (五)研制与政府标准化工作平台兼容的信息传输共享接口。
  试点企业的旅游网站与苏行网完成接口对接、统计口径合一等技术性工作,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换,以实时反映苏州旅游企业的标准化进程。

第七章 保障体系

  一、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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