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以树立标杆作为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第一突破点,由点向面,逐步延伸,形成了覆盖多业态的旅游标准化创建试点体系,旅游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以城市为创建对象的旅游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作为以城市为对象整体创建旅游标准化的苏州来说,面临着从过去的“条线”标准化向城市“板块”标准化转型的难题,城市旅游标准体系的内容远远超过了目前基于单一产业角度的标准化体系。
  (二)标准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隧道视野”。
  平行分类的标准体系反映了部门分割的体制现状,导致标准贯彻过程中,部门之间难以有效协调沟通,执行部门易产生“隧道视野”。
  (三)苏州制订的标准数量与质量与苏州城市旅游地位还不相称。
  苏州是全国旅游强市,江苏第一旅游大市,但以苏州为主起草单位或苏州制订的标准直接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较少,制约了苏州旅游的影响力。
  (四)企业责任与受益边界的界定比较模糊。
  旅游标准化的责任与受益边界比较模糊,企业缺乏一种长远的眼光看待标准化的过程,旅游标准化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
  三、经验借鉴
  综合考察国际国内标准化建设的经验,苏州旅游标准化建设应在推进过程中重视市场的力量,充分反映企业愿景,重视标准化理论的研究,着力培育市场中介机构,完善标准化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国际标准的应用,同时要注重走特色化发展之路,形成既有苏州特色又接轨国际的旅游标准化建设模式。

第二章 目标与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际经验为借鉴,以《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为基础,围绕苏州旅游业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目标,遵循“贯标为主,创标为辅;条块结合,示范引领;培育品牌,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以旅游标准化全面推进为主线,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城市服务功能、质量、品牌提升,建设涵括城市社会生活内容的全景旅游产业,从而将苏州市打造成为中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城市旅游目的地。
  二、阶段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国际一流城市旅游目的地和提升旅游产业素质为目标指向,制定并不断完善既体现苏州特色又满足现代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标准体系,推动旅游产业素质优化与服务质量提升,提升城市的服务功能与品牌价值,到2020年底将苏州建设成特色鲜明、规范高效、开放创新、国际一流的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和城市旅游目的地。
  (二)阶段目标。
  规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2015年:
  1.积极吸收消化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文件,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个,制定行业标准8个,建立地方标准10个,企业联盟标准20个,企业标准30个;
  2.激发旅游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开展全员覆盖的旅游标准化人才培训,构建市、区、企业三级信息化创建台账体系,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成为全行业自觉的行为。
  3.培育壮大品牌企业,增强苏州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所有星级饭店、A级景区、重点旅行社、旅游购物点等旅游企业均须通过标准化创建评估,培育3~4家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旅游标准制订企业,增强苏州旅游的话语权。
  4.建立从城市旅游目的地角度出发,涵盖城市社会生活全方位的全景旅游标准体系,并确立以绩效为统领,旅游为中心,城市为基础,指标考核为手段的旅游标准体系,使具有苏州特色的旅游标准体系具备可评估、可衡量的自运转功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