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淄经信发〔2011〕162号)
各区县经信局、财政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11月9日开始。现将《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及《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随文下发。请严格按照要求及《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
2、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战略部署,重点支持面向国计民生与公众服务、面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融合发展的信息产业及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充分发挥信息产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能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产业带动力强的优势,推动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申报要求
1、鼓励市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以企业为主申报。
2、软件类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软件企业认定。
3、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具有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软件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以上,本地注册1年以上。
4、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强的产品与技术研发能力,有必须的研发生产设备和场所,优先支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具有一种以上的技术发明和专利,并在有关领域取得科研成果。
5、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地方税收贡献能力,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6、项目前期手续应较为完备,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并已开始实施或已具备下年开始实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