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发<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及《民政部关于印发<
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省厅制定了《河北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河北省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民政部的指导下,全省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民政部及我省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省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河北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秉持民政理念,突出民政特色,结合民政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相结合、与发展民政事业相结合、与加强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为促进河北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构建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提升全省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全省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形成全省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深入普及的格局,推动全省民政部门法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