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意见


  二、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

  各单位(部门)要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宣传,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强制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为《行政强制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1.加强学习,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自觉性。要将《行政强制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召开执法人员座谈会、开展网上学法、法治小组学法、组织理论研究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一线执法干部全面学习《行政强制法》,深刻领会《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精神,充分认识《行政强制法》将对工商行政执法产生的影响,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工商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

  2.加强培训,全面掌握《行政强制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要将《行政强制法》作为本市工商系统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工商所长培训、执法干部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之一。除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举办的《行政强制法》专题培训外,各单位还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培训活动。要通过培训,使广大执法干部全面掌握《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条文规定,准确把握行政强制的法律适用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尽快适应《行政强制法》提出的新要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