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环保局机动车辆清洗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环监〔2011〕164号)
各区(市)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我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的规范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遏制机动车辆清洗站(点)占道洗车造成的污水乱排、噪音扰民、交通受阻等现象,根据《2011年合肥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11年合肥市环保局机动车辆清洗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1年合肥市环保局机动车辆
清洗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我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的规范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遏制机动车辆清洗站(点)占道洗车造成的污水乱排、噪声扰民、交通受阻等现象,根据市环保局机动车辆清洗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二个月(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局出发,通过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改变我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经营管理现状,努力创造优美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环保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主要是四个行政区、四个开发区、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巢湖市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清洗站(点)。
(二)整治内容
1.车辆清洗站未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行为。
2.车辆清洗所产生的油污未按处置要求进行处置,污水、
淤泥和其它污物未按有关规定处理,任意在路面排放、堆放和倾倒的。
3.在居民区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从事机动车辆清洗业务,噪音污染超标的。
三、整治步骤
根据我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具体现状,本次机动车辆清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