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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保障工作的通知

  (四) 政府采购信息、财政预算决算等2个栏目内容由县财政局负责更新发布。其中:“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内容为最近两年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的内容为2003年以来各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 统计信息栏目内容由县统计局负责更新发布,此栏目公开的内容为2003年以来各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保障

  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更新,由各部门按照“即有即发、及时发布”的原则对各自的网站进行及时更新。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需要广而告知的通知公告、最新信息、工作动态等需要在县人民政府主站点统一发布,各部门报送信息后由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负责发布。

  三、信息报送方式

  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报送方式:有关信息请先发在本部门网站上,同时在本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系统里向上提交到金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由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再次审核发布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页上(发布系统登录后台网址:http://116.52.249.11:8848/submodule/login/index.aspx)。

  四、其它相关事项

  (一) 更新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授权及其它要求组织提供信息和更新维护信息,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网站更新维护工作。

  (二) 审核审查制度。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上传发布前审核审查、责任自负”的管理制度,即必须在报送和发布前,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

  (三) 专人专管制度。栏目信息采取统分结合、授权发布的更新保障机制。请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信息更新保障工作的信息发布员1人,并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名单(含姓名、职务、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报送到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

  (四) 账号分配。县直各办局、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账号以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分栏目更新发布的部门登陆账号,由县网管中心统一分配给各单位的信息发布人员,各单位管理员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向自治县网络管理中心管理员王佩洪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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