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1年天津市工矿商贸系统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津安监管四〔2011〕78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班组、班组长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矿商贸系统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切实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班组,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系统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津安监管四〔2010〕90号),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评选活动(以下简称“争创双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保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双优”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以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创双优”活动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进班组,贴近员工,立足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活动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将“争创双优”活动融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
(二)突出主线、统筹兼顾。以“争创双优”活动为主要载体,抓住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这条主线,把开展“争创双优”活动与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结合起来;与强化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深化。
(三)注重实际、务求实效。“争创双优”活动要紧紧围绕落实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班组长安全管理责任,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争创双优”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评选表彰
(一)活动时间。2011年度评选表彰活动自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1月31日结束。
其中,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各区县、各市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表彰办法的要求及《2011年天津市工矿商贸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班组长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本地区、本系统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推荐名单,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曾荣获天津市总工会表彰的安全建设与管理成果奖的班组不占用分配名额,直接授予“天津市安全生产优秀班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