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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提升郊区先进制造业发展能级

  积极支持郊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化提升先进制造业,培育和壮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提升郊区产业发展水平。以各类产业基地、开发区为载体,推动工业向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块集中,促进郊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分类推进规划工业区块外现状工业用地的调整和转型。优化完善郊区产业布局,提升开发区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调整郊区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鼓励推行节能低碳、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低附加值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三)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

  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启动“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项目,推进都市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建立完善主要地产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确保粮食、蔬菜等地产鲜活农产品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全面建设水稻、绿叶蔬菜、西甜瓜、河蟹等农副产品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集成推广。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快选育高商品性、高附加值蔬菜、花卉、瓜果、食用菌等新品种,促进种子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成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业设施化程度,加强浦东国家农业示范区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低碳和循环农业,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农超对接”,继续推进农产品交易大市场建设,提高服务全国的能力。(牵头部门: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科委)

  五、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郊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一)加快郊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郊区大型居住社区和新城、试点小城镇、宅基地置换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进一步加快郊区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市重大工程建设市对郊区的补贴政策,加大对大型居住社区所在区县扶持力度。完善铁路支线网布局,依托城际高铁、轨道交通站点,优化郊区区域性公交枢纽的布局和建设。继续推进区与区对接道路建设。继续扶持规划保留的经济薄弱地区村内路桥建设改造,建立健全管理养护机制及公交运营服务机制。优化天然气管网布局,扩大郊区燃气管道覆盖面。逐步归并郊区中小水源地,加快郊区集约化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城乡供水服务均衡化。(牵头部门: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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