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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二、基本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基本目标。
  5年内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1遍。其中,担任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普遍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培训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基本形成以省、市行政学院为主体,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新格局。通过培训,全省各级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和本领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依托甘肃行政学院和市州以下各级公务员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好四类培训。
  (1)规范开展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参加不少于10天的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试用期满后不能任职定级。初任培训以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内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公共科目、统一教材、统一证书、统一宣誓,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岗位要求和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突出做好任职培训。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的培训目标和内容,着力提高晋升职务公务员胜任新岗位的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重点培训新任职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参训学员的政治素养和科学管理能力、驾驭局面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3)强化专门业务培训。政府各部门根据不同业务部门和岗位职责需要,从改善知识结构、加强知识储备入手,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力度,着重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4)全面开展在职培训。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增强公务员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做好公共管理核心课程、法律法规、电子政务、心理学知识等培训,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及胜任岗位履职能力培训,促使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素质。
  2.协调作好东西部对口培训。继续主动协调争取中央和东部经济发达省区对我省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的支持,重点加大部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县级以下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力度,突出培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区域经济发展、现代农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对口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年内实现东西部对口项目培训公务员3000人,其中,由省公务员局协调组织对口培训5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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