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校长教学领导地位。
校长的主要时间和精力必须用到教学工作上,有效统筹协调学校各部门各类人员为教学服务,保障教学、教研科研和教师培训必需经费。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学,熟悉各科课程标准,掌握一两门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具体联系和指导一个学科教研组,每学期观课议课不少于45节,并相应查阅教师教学设计和学生作业。要主持和参与教育科研及教学改革研究,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适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学生、能充分体现学生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提高教学实效性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
(六)培养教育管理干部的教育教学服务力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办学治校执行力。
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学校管理干部职业道德理想,政治政策理论,经济社会多领域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现代教育理论、管理技能等专业知识培训。创设“以赛促训、德能双升”新模式,组织教育教学服务能力专项技能比赛。强化教育教学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恪守职责范围,廉洁自律,大胆创新工作方式,牢固树立注重调查研究、尊重教育规律、坚持依法治教观念,切实提高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现全市教育发展总体目标、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际能力。推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懂教育、善管理、勤政廉洁、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学校管理干部队伍。
2.严格考核制度,树立务实作风,提高工作实绩。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及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意见(试行)》和各县(市、区)有关规定,根据不同任职岗位,对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学校管理干部分别从政治态度、思想品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成效、工作实绩、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心理素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从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务升降、绩效考核、奖惩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