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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2010年能源利用状况的通知

  (四)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中,83.3%的单位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账,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各项改进措施;73.6%的单位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66.6%的单位实施了主要能耗定额管理制度;84.4%的单位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84.1%单位能够完成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工作。其中,医药、石化等工业行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非工业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能够通过实施能源审计、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安装计量器具等措施,加强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四、用能技术装备状况
  (一)石化行业。
  北京市石化行业拥有年加工原油1350万吨的能力,包括四套常减压蒸馏装置,三套重油催化裂化装置,中压及高压加氢裂化装置,连续重整装置,汽油、煤油、柴油加氢装置,气体分馏装置,润滑油基础油和石蜡生产装置等。拥有年产能86万吨的乙烯装置和相应的下游配套合成树脂,合成橡胶,有机化工原料等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生产装置工艺水平大体上相当于国际上二十世纪90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的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电力行业。
  北京市9家热电厂,均在发电同时以汽轮机中间抽汽的方式对外供热,包括冬季采暖和工业用蒸汽。4个电厂为燃煤锅炉-蒸汽轮发电机组,其10、20万千瓦级机组的供电煤耗值均低于同容量机组的定额基础值及国内先进值。5个电厂为2005年以后新投产的燃气轮机-蒸汽轮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机组均为进口的世界先进类型。
  (三)冶金行业。
  北京市冶金行业粗钢产能为450万吨,主导产品为型材和线材,主要工序包括焦化、烧结、炼铁和炼钢等工序,主要设备包括焦炉、烧结机、高炉、转炉等。其中炭化室高度为6米的焦炉属世界平均水平,炭化室高度为4.3米焦炉是我国企业的主体水平;烧结工序能耗低于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转炉工序能耗低于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限定值和准入值,但高于国家标准先进值和同类企业转炉耗能设备对标的标杆值;炼铁工序能耗低于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限定值,高于准入值和先进值,也高于同类企业高炉耗能设备对标的标杆值。
  (四)水泥行业。
  北京市水泥行业9家企业已全部淘汰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而采用先进的新型干法工艺。目前,单线产能达到2000t/d以上的4家企业,全部采用了余热余压利用技术,除1家企业外,均推广了电机变频技术;部分企业采用了双闭路挤压联合粉末系统、风扫式生料立磨、辊压机联合粉末系统等高效粉磨技术。2010年,北京市水泥企业能耗指标均达到国家限定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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