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市场开拓工程。
1.深度开拓出口市场。依靠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新服务巩固并深度开发美国、欧盟、日本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东盟、非洲、南美、俄罗斯、印度和中东新兴市场。到“十二五”末,全市贸易额1亿美元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在2010年基础上增加5个以上,有经贸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0个以上,市场多元化战略进一步深化。
2.搭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平台。充分发挥各类展览交易平台作用,推动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品牌展会,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跨国并购等多种途径在境外设立贸易中心、品牌专卖店等国际交易网络,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加快推进外贸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网上进出口贸易。
(四)对外投资合作工程。
1.大力推进对外直接投资。结合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引导传统优势企业到境外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办厂。推动拥有自主品牌企业在市场容量大、周边辐射强的国家或地区设立营销网络、品牌展示中心、专卖店、连锁店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兴办各具特色的加工贸易园区,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2.积极推进境外资源开发。鼓励企业在农业种植、养殖、矿产、林业、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和短缺资源领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和各类援外资金,鼓励企业通过“以援助换资源”、“以工程换资源”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开发。
3.积极引导服务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到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设立机构,承接第一手外包业务,积极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同时,努力开展境外设计咨询、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技术合作、软件开发、文化旅游和商贸服务等项目。
(五)外经贸人才培训工程。根据全市对外经贸人才的需求,以人力资源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人才培训为主要措施,实施“外经贸人才培训”工程,着力打造一支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外经贸人才队伍。以跨国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国际经贸法律、国际标准化、国际商务谈判、国际经贸分析和研究等六类高级国际化人才为重点,从人才管理、配置、培养、引进、使用等环节,整体推进外经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配套的外经贸人才服务管理机构,创立完善的外经贸高端人才市场体系,推动国际高端人才聚集。
四、优化外经贸公共服务
(一)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信贸、检贸、税贸、关贸、银贸“五个对接”活动,强化部门合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高检验检疫效率,简化外汇核销手续,在投保、报检、通关、退税、融资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二)完善贸易摩擦应对防范机制。完善贸易救济措施及相关机制,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碳标准等非传统贸易摩擦的应对预案。研究趋势预警、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和标准预警、重点产品预警和专项预警,及时向企业通报信息,主动规避和预防贸易摩擦。协调行业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企业依法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申诉、应诉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