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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度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集中监测的通知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度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集中监测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加强禽流感监测,评估和掌握全市禽流感疫情动态和免疫效果,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根据农业部和上海市2011年监测方案要求,我中心定于11月17日至30日组织开展本市2011年下半年度高致病性禽流感集中监测。

  此次监测,我中心负责祖代以上种禽场、市级活禽批发市场、野鸟栖息地及种猪场的血清学监测和所有样品的病原学检测。各区县负责辖区内父母代、商品代禽场(包括专业养禽户)、农村散养户、集贸市场家禽的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样品的采集、送检工作。各采样点的采样数量按《上海市禽流感监测采样任务分配表》(附件1)进行。

  病原学样品采集所需物品由我中心统一提供,样品采集后置于-20℃冰箱保存,集中送我中心统一检测;血清学检测免疫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监测结果请于11月30日前按《上海市    区(县)禽流感监测明细表》(附件2)及《上海市    区(县)禽流感监测结果汇总表》(附件3)的格式报至我中心郊区动物防疫科,并附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请各区县按照各自的监测范围,组织力量认真实施,按时送样并上报监测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禽流感监测采样任务分配表
  2.上海市    区(县)禽流感监测明细表
  3.上海市    区(县)禽流感监测结果汇总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上海市禽流感监测采样任务分配表
采样点市动物疫控中心区县动物疫控中心
血清学样品数量病原学样品数量血清学样品数量病原学样品数量
祖代以上种禽场每场不少于40份每场不少于20份//
市级活禽批发市场每场不少于20份每场不少于20份//
种猪场每场不少于20份每场不少于20份//
野鸟栖息地/总量不少于50份//
父母代禽场//每场不少于40份每场不少于20份
商品代禽场(包括专业户)//每场不少于40份每场不少于20份
农村散养户//每户不少于5份/
2个集贸市场家禽//每场不少于20份每场不少于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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