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民政局机关深入基层窗口单位联系点指导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的通知
(沪民监发〔2011〕4号)
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每位局领导和每个处室将指定联系一个基层窗口单位,指导联系的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现将《市民政局机关深入基层窗口单位联系点指导“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市民政局机关深入基层窗口单位联系点指导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民政基层实际,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建立局领导和机关处室深入基层窗口单位联系点制度,帮助指导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动员大会精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以“深入基层、服务民生”为主题,推动局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基层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联系点指导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有效提高民政政策创制水平,有效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
(一)促进创先争优深入开展。根据民政部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部署要求和本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安排,投身基层民政窗口单位的“三亮”、“三比”、“三评”和特色创建活动,促进争创工作真正做深、做细、做实,形成民政系统上下联动、协力争创、共创共建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