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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效能办关于对省级测评对象集中测评的补充通知

江西省效能办关于对省级测评对象集中测评的补充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关于对省级测评对象进行集中测评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11〕21号)的布置和安排,经研究,定于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下午14:30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天祥大道291号)召开集中测评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53个部门(单位)的118个省级测评对象主要负责人14:30前到达测评现场签到并抽签确定测评会议室。
  二、在14:30之前未能按要求签到的测评对象,视为放弃抽签,由省效能办随机确定测评会议室。
  三、15:00各省级测评对象主要负责人按顺序在各测评会议室进行述职。如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差需请人代会的,须书面报请省效能办同意。
  附件:集中测评会乘、驾车线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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