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效能办关于对省级测评对象集中测评的补充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关于对省级测评对象进行集中测评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11〕21号)的布置和安排,经研究,定于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下午14:30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天祥大道291号)召开集中测评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53个部门(单位)的118个省级测评对象主要负责人14:30前到达测评现场签到并抽签确定测评会议室。
二、在14:30之前未能按要求签到的测评对象,视为放弃抽签,由省效能办随机确定测评会议室。
三、15:00各省级测评对象主要负责人按顺序在各测评会议室进行述职。如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差需请人代会的,须书面报请省效能办同意。
附件:集中测评会乘、驾车线路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