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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水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2007年我市地表水环境除沙煲滩断面的1月、2月氨氮超标
  不能满足Ⅲ类水质要求外,其余六个断面全年水质监测结果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年监测结果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但我市的饮用水源地过于分散,4个水厂分布在约15公里的河段内,饮用水保护河段内尚有水南路天马派出所排污口未取缔,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水质提升至Ⅱ类标准难度较大。
  主要原因:一是上游来水水质问题。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河池市(龙江)交给我市的地表水为Ⅲ类水质,而龙江与融江(柳城县凤山镇)汇合处距我市饮用水一级保护河段仅27公里,很难使柳江河水质从Ⅲ类标准自净为Ⅱ类标准。二是柳江河是集航运交通、观光旅游、排涝排污、生产生活水源“四位一体”的河流,保护难度大。三是柳江沿岸农村面源(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乡村养殖污水、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的污染很难控制。
  (三)声环境问题及主要原因
  我市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功能区要求,但仍有部分超标点位。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生活噪声逐年增多;二是车流量增大,城市道路拥挤;三是城市布局不够合理,工业区和生活区混杂。
  四、主要对策
  (一)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对策
  1. 进一步加快柳钢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力争在2009年底前建成柳钢110和265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2. 限制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地区即柳北区新建大气污染项目。
  3. 禁止和限制高硫煤进入市区。严格执行市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通告》,对全市用煤含硫量和工业用重油、柴油的含硫量进行严格控制。
  4. 强化面源污染控制。一是推广民用固硫型煤,禁止原煤散烧;二是推广清洁能源,发展城市民用燃气;三是在城市中心区创建无煤区。
  5.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有色冶炼、造纸、化工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推广锅炉燃煤替代项目等。
  6. 实施大气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源发放排污许可证,加强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按证排污。
  7. 强化环境监管力度。2008年12月底前建成柳南区、鱼峰区和柳北区的烟尘远程自动监控仪,加强对市区烟尘排放的监控;力争到2009年12月底前建成阳和和柳东新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自动监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确保其达标排放。
  (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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