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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柳州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我市‘经济升级,城市转型’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柳州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柳江河饮用水河段水质继续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力争到2015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市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5%以上,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力争到2015年升级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要求,交通干线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实现安全处置。
  二、我市环境现状及污染排放分析
  (一)空气质量与大气污染排放情况
  1. 空气环境质量基本情况。
  大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07年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优于2006年,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0.07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4.5%;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0.030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1.1%;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0.040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3.6%。除二氧化硫年均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外,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低于二级标准要求;2007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351天(优101天,良25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2%,空气质量为20年来最好。
  2.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2007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04万吨,比上年下降13.3%,排放达标率为93.07%,比上年提高19.44个百分点;烟尘排放量为2.64万吨,比上年下降17.5%,排放达标率为91.74%,比上年提高12.77个百分点;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14万吨,比上年下降43.6%,排放达标率为93.34%,比上年提高8.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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