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的意见
(大政办发[2011]1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 [2011] 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喷灌、滴灌和微喷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广农业综合节水技术体系,建立农业用水宏观总量控制和微观定额管理两项指标,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水分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加快实现全域农业灌溉高效节水化,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要突出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建设精品和注重增效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作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优先安排集中连片且灌溉效益显著的高效农业项目区、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和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地区,重点扶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园区、蔬菜生产园区、水果生产园区、花卉生产园区、休闲农庄和其他高效农业项目区的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在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等方面要高质量、高起点、高要求,努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达到节水增效目的。
二、任务目标和建设重点
通过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十二五”期间计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年均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
重点推广喷灌、滴灌和微喷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和自然条件,高效利用水资源进行灌溉,以达到节水增效目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85以上,单位面积节水率达到3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要具有可靠的水源,从灌溉系统首部枢纽到田间灌溉设备配套齐全,包括水泵、过滤装置、施肥装置、控制设备、干支管道、喷头、滴头和灌水器等,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采用市场准入制度。
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