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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七批“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决定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七批“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决定
(湖委发〔2010〕18号 2010年2月4日)


  2009年,在全市上下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进程中,涌现了一大批建设标准高、示范作用强、“村美、户富、班子强”的农村新社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德清县武康镇对河口村等39个村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继续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为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湖州市第七批“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名单

  德清县(16个)
  武康镇   对河口村
  三桥村
  新祺村
  莫干山镇  燎原村
  钟管镇   蠡山村
  茅山村
  东千村
  审塘村
  戈亭村
  三合乡   二都村
  宝塔山村
  沿河村
  筏头乡   东沈村
  烂树坑村
  新市镇   舍渭村
  子思桥村

  长兴县(10个)
  夹浦镇   长平村
  红旗村
  煤山镇   新安村
  李家巷镇  计家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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