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七批“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的决定
(湖委发〔2010〕18号 2010年2月4日)
2009年,在全市上下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进程中,涌现了一大批建设标准高、示范作用强、“村美、户富、班子强”的农村新社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德清县武康镇对河口村等39个村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继续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为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湖州市第七批“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名单
德清县(16个)
武康镇 对河口村
三桥村
新祺村
莫干山镇 燎原村
钟管镇 蠡山村
茅山村
东千村
审塘村
戈亭村
三合乡 二都村
宝塔山村
沿河村
筏头乡 东沈村
烂树坑村
新市镇 舍渭村
子思桥村
长兴县(10个)
夹浦镇 长平村
红旗村
煤山镇 新安村
李家巷镇 计家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