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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救助孤独症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康复训练补贴。在康复训练期间,按照每人500元/月标准,分别由市和县(市、区)财政按4:6的比例匹配救助资金,对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贴。

  五、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政府领导、残联负责、部门配合、定点机构实施的工作机制。

  1.市救助孤独症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市救助孤独症儿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救助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

  2.卫生部门:要做好儿童孤独症诊疗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孤独症儿童诊断、治疗指导工作。协助残联做好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将孤独症儿童筛查与儿童保健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孤独症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3.教育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对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工作的支持力度。在市特教中心学校和培智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学习班,为适龄孤独症儿童提供义务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和学校开设孤独症儿童教育班,开展融合教育。

  4.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孤独症儿童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孤独症儿童的救助力度。

  5.财政部门:负责将救助孤独症儿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加强救助孤独症儿童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6.残联:要做好孤独症儿童救助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协调解决救助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会同财政部门检查、监督救助工作进度和质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审核救助工作完成情况,会同财政部门下拨救助经费;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和资料;积极组织、引导专业研究机构,合力攻关,探索有效的孤独症儿童康复策略和技术手段。

  7.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要协助做好关爱救助孤独症儿童宣传、筛查等工作,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推荐和上报,确保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得到及时救助。

  (二)救助服务体系

  1.专家技术指导。洛阳市残疾人康复专家委员会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培训技术骨干,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参与救助工作成效评估及检查验收等。

  2.诊治、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承担救助任务的机构要为每名救助对象制定诊治、康复方案和训练计划,建立诊治、康复档案。做好专业人员和基本设备设施的配置,保证开展孤独症儿童诊治、康复训练的必要条件;采取机构集中评估、机构训练和社区、家庭康复指导有机结合的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系统训练,定期评估总结,做好受助对象的回访等工作;按照要求填写、上报各项统计数据、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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