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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1〕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1〕8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重要意义

  目前,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低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的现象,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削弱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效果。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建立房地产估价模型,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可有效防止交易双方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其核心环节是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系统,对各类存量房地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计税参考值。申报价格低于计税参考值的,如果纳税人不能够按要求陈述、举证,提出正当理由,则以计税参考值作为计税价格。这是财税征收机关在征管实践中探索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税收风险防范机制。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利于防止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堵塞税收漏洞,防止税款流失,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洛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守国任副组长,市地税局局长王学荣、市财政局局长谷树森、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李跃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新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孟红兵、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马朝信、市统计局局长张尚君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王学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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