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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13所高校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13所高校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的通知
(粤教思处函〔2011〕74号)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进度安排,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于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13所高校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家组的配置
  评估专家组由省教育厅根据评估工作需要,从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中选调。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全面负责专家组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合理安排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组长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专家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二、实地评估分组及时间安排
  第一组: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12月5日至9日);
  第二组: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12月12日至12月16日);
  第三组: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12月5日至12月9日);
  第四组: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12月12日至16日);
  第五组: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12月12日至16日)
  三、接受评估要求
  (一)各受评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工作,协助专家组开展评估,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系专家组,并将联络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于11月18日前传真至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请于11月24日前将自评报告(一式五份)寄/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并发电子版至gdgxszk@163.com。
  联系人:关春杰,电话:020-37628355,传真:020-37628205。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教育厅思政处1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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