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教育局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地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初选
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选按照选拔条件的要求进行初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选定
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学校报送的人选按照条件进行选拔,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培养对象人选。
三、培养周期与规模
培养工作从2011年启动,名教师、名校长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教育家以4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名教师、名校长和教育家每期的培养规模分别为200名、50名和20名。
四、培养目标、形式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名教师: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视野广阔、学识渊博、业务精湛、学科教学能力卓越、形成个人教学风格、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
名校长:培养造就一批品德高尚、办学思想先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形成办学特色、所在学校教育成效显著、在国内享有较大美誉度和传播力的校长。
教育家: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尚人格魅力和远大教育理想、形成系统教育理论或鲜明教学风格特色、深受学生爱戴同行敬重、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教育专家。
(二)组织形式
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采取分层次、分类型、分学科的形式进行培养。
1.分层次:培养对象分成两个层次进行培养。第一层次为名教师、名校长培养,第二层次为教育家培养。
2.分类型: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分学校类型进行培养,其中名教师培养对象分为小学(幼儿园)、初中和高中三类,名校长培养对象分为小学(幼儿园)和中学两类。教育家培养对象不分学校类型。
3.分学科:初中、高中名教师培养对象分别按照文、理两个科类进行培养,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长和教育家培养对象不分学科进行培养。
(三)培养要求
1.培养内容的基本要求
培养内容包括教育实验、科研基本方法训练,教育新视野、学科前沿、素养提升以及个性化能力与特征养成等内容,突出研究能力提升、教育思想及办学思想的系统化提炼和传播。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