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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统计是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监测指导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更好地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石,是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起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提升统计能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基层统计机构和广大基层统计人员承担了大量的数据采集、审核、整理和上报工作,在整个统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国正在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四大工程建设(以下简称统计四大工程),这是统计理念和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事关统计发展改革建设全局,事关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对统计工作尤其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目前我省统计基层基础仍然薄弱,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高,工作经费不足,任务与力量不匹配。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国家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影响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推进统计改革,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促进全省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二、明确重点,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基层统计能力、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切实推进部门统计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统计行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大力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起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素质优化、调查行为规范、技术手段先进、保障条件完备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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