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即时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结合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雇佣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的权利。
(6)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以直接服务为主的原则,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建有独立服务场所,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性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培训500名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社保协理员。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的互联互通。
(五)扶贫
1.主要任务:
(1)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5000农村残疾人改善状况,增加收入、增强发展能力。
(2)为2000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3)实施“阳光安居工程”,积极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2.政策措施:
(1)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完善贫困残疾人口的识别机制,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2)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继续使用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加大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加强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开展公司加农户产业化扶贫,扶持创建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
(4)在搬迁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和小城镇建设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给予优先安排。实施“阳光安居工程”,积极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5)加强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6)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六)托养
1.主要任务:
(1)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政策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建立健全以市级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以县级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以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以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做好中央支持的骨干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依据中央补助标准,市、县级按规定比例安排年度补助预算,同时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5)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对达到规范标准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用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一批管理和服务人员。
(七)文化
1.主要任务: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2)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2.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活动、艺术比赛。
(2)以“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开展。依托社区康复站和民政、文化部门建立街道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在全市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建立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的“爱心书屋”。扶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新闻出版部门将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列入“农家书屋”采购目录,出版和发行单位积极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为残疾人捐赠图书。扶持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发行。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