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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

  (一)加强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是根植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按照经济区划合理调整基层社建制,加强资源整合,统筹资产管理,发展壮大一批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努力把基层社打造成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和农民经济利益共同体。各地要支持基层社恢复重建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在建设用地、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推进企业并购重组,着力在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骨干龙头企业,并保持供销合作社的控股地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社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建企业集团,打造流通“航母”。各级供销合作社组建的企业集团董事长可由同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兼任。鼓励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三)强化联合社职能。县级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是政府直属涉农部门,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履行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职责,承担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各级联合社要解放思想,转变发展方式,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努力成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领导者、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推进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为农民专业合作搭建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对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的完整性。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经营方式转变。通过资本连接、品牌输出、总经销、总代理,大力发展商品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和多元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积极拓展农机具、汽车、旅游、房地产、彩票等经营业务。鼓励供销合作社与各类保险机构合作,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系统财产保险等安全统筹业务。支持利用供销合作社“中原合作网”、“中原交易网”、“中原物流网”等信息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现代经营方式,参与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真正使供销合作社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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