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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通知
(粤教研函〔2011〕23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建设全面开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加快我省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步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厅决定继续遴选一批科研综合实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较强的高等学校以及科技创新型企业、机构等,组建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下简称:示范基地)。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面向省内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校,合作单位要求是省内拥有创新科研团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1),学科领域要求与相应创新科研团队所面向的学科直接相关。
  二、申报要求
  各有关申报高校应按照《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自身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不足,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积极与有关合作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示范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示范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和《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3),并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汇总(填写附件4)统一上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2和附件3独立装订,一式7份;附件4一式2份。请在2011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baoyuwu@163.com。
  所有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各单位直接在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xwb.gdhed.edu.cn/。
  联系人:周合兵、吴宝榆
  电话、传真:(020)3762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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