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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晃政办函〔201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年初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新晃县依法行政考核责任书》的要求,决定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011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的内容

  以各单位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新晃县依法行政考核责任书》为评议考核内容。

  二、自查及考核时间

  1、自查: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25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

  2、考核评议:考核评议实行报送材料书面考核评议制,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书面考核。

  三、考核方式

  1、本次考核采取看资料、查案卷、单位互评(互评表见附件)等方式进行。

  2、各单位应在规定送检时间内将自查材料(含宣传培训材料等)、年终总结、自查评分情况、互评表及相关内容材料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3、考核小组要按照《新晃县依法行政考核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严格打分。

  4、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四、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与纪律

  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互评表

被评单位名称

总体评价

对被评单位建议

步头降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李树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洞坪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波州镇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兴隆镇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黄雷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新寨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米贝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凉伞镇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扶罗镇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新晃镇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林冲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禾滩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天堂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茶坪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中寨镇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晏家乡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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