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晃政办函〔201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年初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新晃县依法行政考核责任书》的要求,决定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011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的内容
以各单位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新晃县依法行政考核责任书》为评议考核内容。
二、自查及考核时间
1、自查: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25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
2、考核评议:考核评议实行报送材料书面考核评议制,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书面考核。
三、考核方式
1、本次考核采取看资料、查案卷、单位互评(互评表见附件)等方式进行。
2、各单位应在规定送检时间内将自查材料(含宣传培训材料等)、年终总结、自查评分情况、互评表及相关内容材料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3、考核小组要按照《新晃县依法行政考核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严格打分。
4、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四、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与纪律
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互评表
被评单位名称
| 总体评价
| 对被评单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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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头降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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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树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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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坪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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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州镇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兴隆镇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黄雷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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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寨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米贝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凉伞镇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扶罗镇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新晃镇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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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禾滩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天堂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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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坪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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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寨镇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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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家乡
| 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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