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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人员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十一)牙体牙髓病科。
  负责龋病、牙髓病、根尖周疾病、牙本质敏感症、隐裂等各种急慢性牙齿损伤、牙齿发育不良的内科治疗及临床和基础研究;负责院内外会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
  人员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十二)牙周病科。
  负责牙龈疾病、牙周疾病的诊断与系统治疗,牙周病相关的牙体牙髓根尖周病治疗,与牙周疾病有关的全身疾病的治疗,口腔及牙周健康的维护性治疗和临床及基础科研;负责院内外会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负责洁牙室的业务管理。
  人员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十三)口腔粘膜病科。
  负责各种口腔粘膜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同时兼治牙周病,负责上述口腔疾病的临床及基础科研、院内外会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
  人员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
  (十四)儿童口腔科。
  负责14岁以下儿童各种口腔疾病的诊治和龋病预防及临床科研,同时兼治成年人的牙体牙髓疾病;负责院内外会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配合预防科开展社区口腔保健,口腔预防宣传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等。
  人员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
  (十五)口腔颌面外科(口腔麻醉科)。
  负责牙及牙槽疾病、涎腺疾病、口腔颌面神经疾病,颞下颌关节病、口腔颌面部肿瘤、口腔颌面部感染、口腔颌面部外伤、颌面畸形的外科诊断与治疗及临床、基础研究;负责口腔颌面部外科手术病人的各类全身麻醉、镇静、复苏及急救等;协助门诊对有需要的病例进行全身麻醉、镇静或心电监护;负责对上述口腔疾病的院内外会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
  人员编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十六)口腔修复科。
  负责牙体、牙列缺损的固定及可摘义齿修复,牙列缺失的总义齿修复,颌面组织缺损的赝复体修复、颞颌关节疾病与牙周病的修复治疗,牙体发育畸形的美容性修复等;负责上述口腔疾病的临床及基础研究、院内外会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
  人员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
  (十七)口腔正畸科。
  负责儿童及成人各种错牙合畸形的矫治,负责牙周病与颞颌关节疾病的矫正治疗;负责上述口腔疾病的临床、基础研究、院内外会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
  人员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十八)口腔种植中心。
  负责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口腔颌面部组织缺损的各种种植、修复、治疗和临床、基础研究;负责上述口腔疾病的院内外会诊及进修生、实习生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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